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信息 - 学校文件 - 正文

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1-12-17     文章来源:西安科技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点击:

(试行)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院学科的内涵建设,学院将逐年投入经费,以组织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高新技术开发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为宗旨,建设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学科群实验室应能够有效地组织各系部的人力、物力,形成一批处于学科前沿的学科群体和跨学科的科研基地,并通过开放、流动、联合、协作,形成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科研方向,逐步发展成为能代表西安科技学院办学水平的实验基地和学术活动基地。

二、学科群实验室的建设原则

1.有利于培育和扶持我院准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中心)的建设;

2.有利于现有博、硕士点的内涵建设和准博、硕士点的前期建设;

3.有利于提高我院科技创新水平,增强科研特色;

4.有利于硕士、博士培养和教师的知识更新;

5.有利于团队作风的形成和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6.能体现开放、流动、联合及资源共享的原则,有利于组织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三.学科群实验室的组织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1.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我院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院级决策与管理机构,负责我院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的全面工作。委员会有关学科群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学科办。

2.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于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的领导职责包括:

1) 审定学科群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及发展方向;

2) 审定学科群实验室的资金分配与安排方案;

3) 审议通过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 审定学科群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及招、投标工作方案;

5) 对学科群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进行监控和验收;

6) 审定学科群实验室的发展与运行的方案;

7) 制定与学科群实验室相关的院级条例和政策。

3.学科群实验室是学院直属的跨学科、跨系部,业务上相对独立的实验机构、科研基地和学科生长点,享受学院二级单位的待遇。

4.学科群实验室依其覆盖面划分为学科群实验中心和院直属学科群实验室两种类型。

5.学科群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和副主任由学校聘任,接受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全面负责本实验中心的的规划和建设、科技与学术活动的组织实施,人员聘用、人才培养、经费使用及行政管理的业务。

6.学科群实验中心主任及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1) 编写实验中心发展规划和制定本中心各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

2) 拟订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及相关要求;

3) 参与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及投标工作;

4) 参与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质量监控与验收;

5) 负责学科群实验中心的日常运作和发展工作。

7.院直属学科群实验室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参照学科群实验中心的工作职责执行。

8.学科群实验中心固定人员控制在3~5人,从事行政管理、实验设备维护及相关支持性业务。流动研究人员的人数不限,根据项目需要由项目负责人聘用。流动研究人员的编制属于原部门。

9.成立学科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由学科群实验室主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论证、规划、评价及重大科研项目筹划等相关工作。

10.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其主要职责为:确定和检查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方向;讨论和制定学科群开放实验室的年度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批实验室基金项目;评议科技成果;组织重大学术活动等。

四、学科群实验室建设工作程序

1. 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审定全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的年度计划与资金分配。

2. 由列入计划的学科群实验中心和院直属实验室在详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实验室建设申请,包括实验室名称、要求实现的功能、主要技术指标、经费控制、建设周期、建设与教学及科研的关系等内容,并填报“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报学科办。

3. 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学科办组织评审组对学科群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建设申请进行初评,形成意见后,报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

4. 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各学科群实验中心,院直属学科群实验室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向全院招标。

5. 申请承担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项目组负责人填报“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报学科办,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

6. 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学科办组织相应的学科群评审组对实验室建设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审定,并在相应系部展示,收集意见,必要时做出相应修改和充实,报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

7. 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和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实验室建设项目正式实施。

8. 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监理小组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检查。

9. 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对已完成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后转交学科群实验中心管理。

附件1:

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及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格式

(征求意见稿)

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一、 拟建实验室名称;

二、 拟建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即预定研究内容;

三、 拟建实验室的技术功能要求,主要技术指标;

四、 拟建实验室的房屋、水、电、暖、相关工程,自制配套设备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五、 本实验室的学术地位、建设意义及可行性;

六、 主要建设项目及研究工作设想、规划及预计达到的目标、水平;

七、 对教学及教师知识更新的预期作用;

八、 对科研工作的预期作用;

九、 已具备的实验设备条件和需要配置的设备;

十、 建设规模及经费概算;

十一、 其他合作建设经费的来源;

十二、 研究人员和实验人员的组成;

十三、 对实验室联合及开放的设想;

十四、 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附件2:

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 实验室建设项目所能涉及的学科和研究方向;

三、 建设项目及研究工作设想、规划及预计达到的目标、水平;

四、 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五、 实验室设备初步造型;

六、自制配套设备方案设计;

七、已具备的实验设备条件和需要配置的设备;

八、主要购置、配备的仪器、设备(附清单) ;

九、其它合作建设经费的来源;

十、建设经费概算;

十一、建设中计划采取的措施和年度规划;

十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简介、项目组教学及科研经历与成果;

十三、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十四、学科群学术委员会意见;

十五、学科群实验室意见。

附件3:

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项目

验收大纲

(征求意见稿)

一、验收对象

列入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按计划建设起止年限列为计划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依据

1.《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中制定的方针和原则;

2.经各主管部门批准的《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和《西安科技学院学科群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3.建设过程中,所附加的其他有关文件及拨款文件。

三、验收内容

1.实验项目的研究方向是否清楚,近期和中期的研究目标是否明确;

2.经过装备的实验项目具备何种实验条件及水平,项目建设过程中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及科研成果,有无创新及突破性成就;

3.科技人员配备及学科配套情况是否得当;

4.人才(包括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及水平;

5.建设经费使用和仪器配备是否适当,独立核算的财务账目支出是否清楚;

8.项目建设时所承诺的其他经费落实情况;

9.所取得的阶段性教学科研成果;

9.配套及支撑条件落实情况;

10.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及发展设想。

四、验收方式

1. 被验收的建设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第三项所列验收内容,提供建设总结报告、经费决算报告。

2.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精干的验收检查小组,根据验收内容和项目建设总结报告进行设备、人员到位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

五、验收文件

1. 被验收实验室的总结报告,

2. 验收检查小组意见

3. 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评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