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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4年第13次党委会,审议论通过学术委员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4-11-25     文章来源:    点击:

11月18日,学校在临潼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13次党委会,党委书记刘德安主持会议。党(校)办、组织部、学科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要文件精神。会议指出,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是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处理好党委和行政的关系。要按照《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明确的党委和校长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互结合”重要原则,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工作规则》确定的党委和行政的分工以及工作方式,加强党政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会议强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好学校制定的《西安科技大学工作规则》等重要制度,一切按制度办事,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会议通过了《西安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和《西安科技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机构组成原则和产生办法》。会议指出,学术委员会章程是学校保障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提高学术质量、完善学术治理体系的重要依据,对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切实做好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提高认识,树立“学术立校”、“教授治学”的理念,确立学校学术委员会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地位,明确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校内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的统筹权,逐步实现学校的行政治理体系的重心从管理走向服务,学术治理体系的重心由咨询走向决策。要加强宣传,使全校干部师生员工深入了解和把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为进一步树立“教授治学、学术治校”理念营造良好氛围。要理顺关系,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章程》规定,完善学术治理体系,确保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其它相关制度与大学章程的“无缝对接”。要狠抓落实,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干部都要尊重学术委员会决策,大力支持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