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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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组织落实学校“12345”学科发展战略目标;负责建立健全学科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国家、省级“一流学科”等申报、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3.负责组织博硕士学科点申报、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学科水平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等评估。

5.负责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6.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学科专家的推荐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论证、立项、检查、验收等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学科类成果审核与奖励工作。

9.负责全校学术氛围营造,组织高层次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

10.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以及学校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