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这标志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实质性启动。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为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指明前进方向,意义非同一般,作用非同寻常,是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基本遵循。
2015年8月启幕的“双一流”建设,既是“211工程”“985工程”的平稳延续,更是新时代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创新,是党之大计、国之大政。 “双一流”建设是教育强国建设的标志工程,是支撑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关键工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的顶梁大柱。认清这个战略定位,锚定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和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至关重要。对承担“双一流”建设任务的高校来说,这既是学校的实力和荣光,更是学校的责任和使命。
“双一流”建设实施以来,按照“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的建设原则,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在首轮“双一流”建设的总结和成效评价中,专家们普遍感到:经过不到五年的建设,各方面的发展都显著超越历史同期,国际可比指标的进步都显著快于其他国家,呈现出强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探索发展中大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道路上开启了新的历史征程。
毋庸讳言,“双一流”建设工作也不尽善尽美,存在着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能力不足、科研创新能力不足、服务国家需求能力不足、资源配置需要优化等问题。但是,国内外相当普遍的看法是:中国在过去的几年内,教育和科研体系的发展是令人尊敬的;中国有希望成为教育强国、成为重要学术来源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深入推进“双一流”高质量建设?要锚定目标,保持定力,在已有成绩和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稳中求进”:“稳”在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特色一流,坚持服务国家,坚持持续投入;“进”在直面问题挑战,聚焦难点、突出重点、找准突破点,勇于改革创新,努力做到“九个更加”:
——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党是“双一流”建设的领导力量,要加强党对“双一流”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治理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双一流”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特别要把握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定位,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和学科文化建设,把好方向关、政治关、质量关,建设好协调推进的体制机制,汇聚起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巨大力量。
——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当然是“双一流”建设的根本任务。人才培养是“双一流”建设的核心点。建设高校要在高质量本科教育和卓越研究生教育上下功夫,建成“以本为基、以研为峰”的全面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别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基础学科人才以及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造就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后备军,形成自立自强、世界一流的人才方阵。
——学科布局更加优化。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体现着国家对相关学科水平的认可,更是对相应学科冲击世界一流的美好期待。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布局结构,体现着满足国家发展多样化需求的状况。这种结构应该是动态变化的,建设学科是能进能出的。既有应当长期稳定支持的基础学科,也有成效卓著、剑指一流的优秀学科,还有适应需要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但也必须淘汰相形见绌的学科,以学科动态优化提升“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效能,更好满足国家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大潮。学校的学科布局体现学校的面貌,要避免求全和趋同,体现特色和优势,形成充满活力的学科生态。
——科研创新能力更加强大。强化大学创新体系建设,瞄准国家高精尖缺领域、针对战略新兴产业、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承接重大课题,产出重大成果,以贡献证明实力。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互促进,力争在原始创新上取得令人瞩目的突破,体现大学在基础研究方面的特殊优势。注重重大科研平台、高水平科研设施、重要创新基地等建设,构建汇聚多方力量、协同攻关的有效机制,培育科研创新的文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形成若干创新策源基地。
——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显著。要以建设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目标,统筹国内外人才资源,做好“引育留用”大文章。坚持师德与师能齐抓共进,引导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思想道德和育人水平。特别要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和遴选,用好博士后流动站机制,支持青年人才挑头担纲,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注重创新团队建设,促进教学、科研的组织方式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范式变化相适应,以科教结合协同育人,保障人才培养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共同提升。
——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更加有力。“双一流”建设高校要融入区域和行业创新体系之中,加强科研成果转化,促进教育、人才、创新与产业有机衔接,以更加突出的贡献争取地方和行业更大支持。区域和行业特征突出的建设高校,要面向区域和行业重大需求强化特色学科建设,以更加强大的实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学校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的成效将作为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双一流”建设高校还要发挥对地方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引领作用,东部发达地区的建设高校要通过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西部高校建设,西部建设高校要充分利用共建机制加快学科提升速度,推动形成“点线面结合、东中西呼应”的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
——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更加提高。不管国际局势如何复杂多变,都要坚持全人类共同价值,面向世界开放合作。要注重提升国际交流合作的水平和质量,建设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平等交流机制,在开放的环境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平等的交流中提升教育国际竞争力。有条件的高校可牵头发起国际学术组织、举办高水平常设性学术论坛、创办高水平有影响的学术期刊,推进国际学术交流与繁荣。特别是面向人类生存发展共同问题,主动设计和牵头、联合国际力量,开展协同攻关研究,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增进人类共同福祉。
——高校主体作用更加激发。“双一流”建设的责任主体是高校。通过评价机制、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激发建设高校的主体作用。探索分类建设、分类放权、分类评价的机制,促进高校自主特色发展。若干瞄准世界一流前列的高水平大学,将全面自主建设,探索办学新模式;一批综合优势强、特色鲜明的高校也将扩大学科建设自主权。通过深化权责匹配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高校创建世界一流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多元。加大建设高校的条件保障力度,是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必要条件。建立中央财政持续稳定支持、地方政府增加配套支持、高校主动争取社会支持的综合保障机制,提高“双一流”建设的保障力度,增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经费管理,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实行差异化财政资金支持,扩大建设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高校要深化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与合作,增强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绝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而是要经过长期努力、艰苦奋斗才能实现的事;即使某个方面一时领先,但要保持局部领先、进而全面领先,跻身世界一流大学前列,并且形成国家一流大学体系,更是需要锲而不舍的奋斗。只要我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遵循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等教育发展内在规律,深化改革、静心建设,我们的追求一定能够实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 瞿振元)
完善分类建设评价,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2022-02-14 来源:教育部
近日,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的“双一流”建设正式进入新一轮周期。
“双一流”建设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乃至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战略版图上位置十分重要:它不仅是延续多年、为提升我国顶尖大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而实施的、极具中国特色的国家重点建设政策的有效延续,也是中国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以后,政府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加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用“深入推进”,言简意赅地对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工作进行定位,同时强调新一周期的建设方向: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明确建设路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理解《若干意见》的政策内涵,笔者对完善分类建设评价问题,提出如下思考:
首先,要从国家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来理解分类建设评价问题
谈及国家发展全局,2017年党的十九大已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目标,202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新发展阶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并专章论述“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规划目标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明确任务。如此说来,“双一流”建设在国家发展全局中,不仅要使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还要带动高等教育体系,乃至整个国家的高质量发展。这是极具挑战性,需要长期努力探索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在视察清华大学时指出,追求一流是一个永无止境、不断超越的过程,要明确方向、突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的方向和重点既包括培养一流人才方阵,构建一流大学体系,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等目标层面的问题,也包括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开放合作,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等路径方面的问题。这说明新一轮建设周期的“深入推进”是全方位的,是支撑国家高质量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程。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数量的人口和最大规模的高教体系,同时还存在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之间不平衡的明显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作为政府制定、执行和评价任何一项教育改革政策必须正视的基础和不可忽视的约束性条件。
“双一流”建设作为党中央、国务院重点设计和统筹实施的一项重大非均衡发展战略,在起始阶段就确立了“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的建设思路。在遴选原则上既坚持扶优扶强,也兼顾扶需扶特;既考虑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也重视区域及行业建设的特殊需要,实行分类建设。进入首轮建设的14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个学科门类,占普通本科高校的11%。新一周期建设高校和学科数虽略有增加,仍然是中国庞大高校和学科体系中的一小部分。它们数量虽少却充满丰富性、多样性和内在生长性,以及对整个高等教育体系深化改革发展的引领性。对“双一流”院校和学科实施分层分类建设评价,鼓励和引导不同类型建设院校和学科合理定位,凝练特色,在各自领域争创一流,不仅是为这些院校和学科自身发展考虑,也出自全面深化高教体系改革的任务,特别是支撑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目标需要。
第二,要从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整体来定位分类建设评价
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等概念并非教育研究所首创,但将提高质量与内涵式发展放在一起使用却和高等教育密切联系。从政府文件来看,2010年出台的《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将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并将“关注”内涵式发展作为重要路径,此后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分别用“推动”和“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来表述,不仅强化了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性,而且使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和路径融为一体。在教育研究领域,研究者对“双一流”建设的内涵和目标定位一直存在“多元一流”和“世界一流”的不同说法,教育部领导表态首轮“双一流”建设是“培育国家队第一方阵”后,有关多元一流与世界一流的争论有所缓解,大家更愿意将其看作是建设阶段的重点不同,而非建设目标上的差异。
当前,将“双一流”建设纳入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整体框架已成为政府与学界的共识性任务。中央鼓励各地从国家战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形成推进区域内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规划方案。地方政府将“双一流”建设融入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使其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引擎。很多省份推出本省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计划,打造“双一流”建设的“省级队第一方阵”。一些行业类高水平大学也纷纷抱团取暖,组成行业类院校建设联盟,培育“双一流”建设的“行业院校队第一方阵”。这种由行政归属和发展水平而形成的院校分层分类在现阶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更长远和更本质的意义上,院校分类不同于分层,不能仅靠行政力量与手段,要尊重教育规律,注重学科特色。近期教育部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都要求强化学科重点建设,按照基础研究、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不同规律和需求标准,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和常态化监测系统,逐步淡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接下去,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来完善高等教育的分类建设评价体系,全面促进并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体系性、系统性和综合性发展水平,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深层要义。
《若干意见》强调要继续优化“双一流”建设的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高校着眼长远发展,聚焦内涵建设。对建设基础好,办学质量高、服务需求优势突出的高校和学科,列入建设范围,对发展水平不高,建设成效不佳的高校和学科,减少支持力度直至调出建设范围,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探索实行后奖补政策。这种以竞争为机制,强调建设成效的灵活调整政策,对建设高校肯定具有鞭策和引导作用,但也提醒我们要更加关注、监测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高校过于看重竞争而产生的短期效应。
第三,要从高校自主特色发展模式的创新来实施分类建设评价
高校是“双一流”建设的主体,这一原则在2018年三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具体表述为:明确并落实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增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特别强调要“增强高校改革创新自觉性”。《若干意见》除继续强调淡化身份色彩,强特色,创一流外,列专条为建设院校“探索自主发展新模式”打开空间。如第22条规定:依据国家需求分类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优化以学科为基础的建设模式,但不拘泥于一级学科,允许部分高校按领域和方向开展学科建设。文件廖廖数语所表达的意思极为重大,不但为部分高校突破学科壁垒,更加自主、更为灵活、更有特色地建设学科打开通道,而且在更基础、更内在的层面,为高校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创新知识生产和组织形式,探索更加适合高校发展的自主创新之路奠定了基础。文件提到的对不同类型建设高校的不同支持政策,如选择若干高水平大学,全面赋予自主设立建设学科、自主决定评价周期等权限,鼓励探索办学新模式;对于区域特征突出的建设高校,支持面向区域重大需求强化学科建设等,都表现出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创新的努力。
总之,分类建设评价对于“双一流”建设而言决非只是技术层面的改变,而是涉及建设理念、建设目标和路径、直接影响建设过程的综合性改革。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在新一轮建设周期内,认真探索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有效助力“双一流”建设的分类建设评价体系。(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 史静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