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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科建设类专项项目论证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3     文章来源:    点击:

学科函〔2014〕9号

各相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校院两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学科类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论证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证评审专家组成

1.原则上每个项目成立一个论证专家组,对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论证评审。对于相同或相近学科项目可以成立同一专家组进行论证评审。

2.专家组由5至7人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项目论证评审专家应由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的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担任,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的仪器设备,聘请熟悉仪器设备方面的专家。

二、专家评审会组织

1.专家论证评审会议由项目所在单位召集,具体负责专家聘请、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2.论证评审会主持人原则上由学院院长或分管学科建设工作的副院长主持,确有特殊原因的可由学院其他副院长主持。

3.论证评审会议校内参加人员包括:项目所属单位院长、分管学科建设工作院长、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以及学科建设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4.专家组成员负责填写《专家论证意见表》。

5.专家评议会议时间应在2014年10月底之前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汇报

1.论证评审会的项目汇报应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汇报。

2.论证评审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多媒体汇报30分钟,专家组提问时间不限。

3.汇报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简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预期目标、项目中购置(研制)仪器设备清单及设备情况简介(包括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利用率以及效益分析等)、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保证措施等。

四、论证评审会前期准备

1.每个项目组应在评审会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相关专家及学科建设办公室等联络,确保评审会各方面信息畅通。

2.相关学院应在评审会前三天,将论证评审会计划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内容包括《西安科技大学学科建设类项目评审专家名单表》,项目联络员,会议主持人、汇报人名单,论证报告,PPT汇报材料等。

3.论证评审会确定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通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五、其他

1.会议论证评审费用由学校负责。

2.论证评审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拨付项目建设经费。

3.学校下达建设经费后,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设完成。

联 系 人:孙小娜

联系电话:85583496

特此通知。

附件:1. 学科建设类专项项目名单

2.《西安科技大学学科建设类项目评审专家名单表》

3.《专家论证意见表》

4.项目建设计划论证会议议程(仅供参考)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