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2022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6     文章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

2022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和十四五期间高峰计划项目实施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2022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21年度立项的学科高峰计划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内容主要突出建设效果、成果产出绩效情况。

(二)验收程序

1.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填写结题报告,递交学科、学院检查。

2.学科自查

各学科依据各项目递交的结题报告,以学科为单位撰写《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和《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报告》(附件4,以下简称《绩效报告》)。

《绩效报告》是学校对学科高峰计划项目检查和管理的重要依据,《绩效报告》表中的统计时间为202111-20211231日。填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学院要严格审核把关。

3.学院验收

项目所在学院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结题汇总表》),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同时,填写《总结报告》、《绩效报告》单位审核意见。

4.学校认定

学校依据各学院验收结果,对各学科建设项目进行认定。验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划拨的主要依据。对项目进展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差,或无法完成建设内容的学科项目,学校将停拨或减少下一年对应学科支出预算。对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材料报送要求

202112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汇总表》、《总结报告》、《绩效报告》和《结题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报送邮箱:402159322@qq.com

二、2022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立项

(一)支持对象

按照高峰、高岗、高原、培育四个层次设立建设项目,重点支持“12345”学科发展战略布局确定的学科。本次立项的项目,须为已编入《十四五学科高峰计划项目库》的拟建项目。

(二)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学科平台类、人才培养类、学术交流类、学科梯队类、成果建设类等。每个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年。

(三)数量与经费

原则上,高峰和高岗项目每个学科3-4/年,高原项目每个学科2-3/年,培育项目每个学科1-2/年。

各学科、各项目实际支持经费,将根据2022年高峰计划专项资金总额度、申报金额、评审专家建议金额综合确定。

(四)立项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2117日前,各学科核对确认《学科高峰计划项目库2022年拟建项目汇总表》(附件6),如有调整或替换请注明,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2.20221月至3月初,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同意后,公布立项。

(五)相关要求

1.根据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局部调整原则,各学科可对已编入学科高峰计划项目库的拟建项目建设年度和排序进行调整,如有项目要在2022年提前实施,直接在附件中增加,并在备注列中标明原计划建设年度。

2.为保证项目库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各学科可以对入库项目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材料更新补充。

3.各学科于17日前,将附件6及需要更新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02159322@qq.com

 

人:刘方路,孙小娜

联系电话:83858386

办公地点:临潼校区骊山校园行政楼107

 

附件:1.2021年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清单(分学科)

2.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用)

3.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总结报告(学科用)

4.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学科用)

5.西安科技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学院用)

6.学科高峰计划项目库2022年拟建项目汇总表(分学科)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1214